关于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飨堂街西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
批 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飨堂街西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请示》(信自然资审〔2019〕1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的规定,经信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已经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浉河区何家寨林茶场等16个项目补办建设用地的批复》(信政土〔2006〕208号)批准征收和收回金牛山办事处的部分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飨堂街西侧。土地总面积为25174.59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为23083.09平方米,代征道路2091.5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10%商业。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
同意原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8月23日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信规条字2017第022号),该宗地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为2.0-3.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其他规划要求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四、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于2019年第四季度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其它事宜
1.该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成本由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清算。
2.代征道路和代征绿地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为政府(国有);代征城市道路的成本价按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牛山办事处飨堂社区一宗地块有关出让情况的说明函》(浉政函〔2019〕117号)认定的每亩13万元,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3. 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499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5768.46万元。
4.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未缴清的,可以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负责。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竞得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浉河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浉河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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