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常某与被告马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2月,马某因资金紧张向常某借款1万元,承诺尽快偿还,二人未约定利息。后来,常某家中突发状况急需用钱,多次电话联系马某,马某表示自己现在没钱,不愿还钱。无奈之下,2021年3月,常某将马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马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常某借款1万元。
判决生效后,马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杨政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马某名下的多个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冻结。杨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调查等方式,向马某发放执行相关手续,通知其主动履行债务,并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不按期限履行债务将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从人情伦理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珍惜友情。经过杨法官多次耐心沟通,马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想办法把欠款还上。
最终,在杨法官的见证下,马某一次性给付常某欠款1万元及违约利息,两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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