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发布信用联合奖惩清单明确守信失信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2017-05-23 文字大小: |

从河南省郑州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这意味着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明确规定了守信个人联合激励和守信企业激励措施。守信个人是指优秀青年志愿者,即有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5A级青年志愿者,他们将在教育服务和管理、就业和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金融与住房租赁服务、文化生活服务等方面受到“特殊照顾”。如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秀青年志愿者;在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其直系亲属申办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养老服务补贴等。

 

守信企业是指税务机关公告发布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他们将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价格检查、税收服务和管理、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享有特别照顾。如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错受理”等便利服务;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将企业纳税信用状况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A级纳税人等。

 

《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明确指出,联合惩戒对象为国家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认定要求惩戒,分别有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对象,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等13类。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依法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参考、依法限制取得生产等许可、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要制定各行业奖惩细则,通过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失信惩戒及守信激励名单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信用中国(信阳.罗山)

主办: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